狐小狸提到,對電腦依賴過深,習慣在鍵盤上敲文。(註)

其實我也是。

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個業務小助理,在那個還有Telex的年代 (別再問我是哪年的事了),我的老闆嚴格要求不准先手寫草稿,得直接上場在電腦上打信。總之,每天下午,就見到一群業務人員窩在電腦室裡,一邊翻字典一邊吱吱喳喳的討論。我通常是發獃和發笑的角色(聽大姐頭們講笑話),雖然最後總是在諸位前輩的大力相助之下才能交差了事,卻也因此而養成坐在電腦前才能想出點東西來的習慣。

像我這樣曾經懷抱文藝青年夢想的人,自然是非常喜歡紙筆這類的文具用品,更喜歡手握鉛筆塗塗寫寫的感覺,但是,往往是鬼畫符了老半天,再回頭看時,東一撇西一橫,完全無法分辨自己寫的究竟是哪部天書。

若是用電腦,那就不同了。只要往前一靠,略略思考,我的甜不辣十指便在鍵盤上忙碌了起來。

尤其是這七八年來,從一開始掉入BBS這個大洞之後,習慣在聊天室鬼混,習慣和人在MSN說話,習慣用e-mail 和朋友聯絡,更習慣用電腦來工作 (若是電腦罷工,我也不用趕打卡了,就留在家看日劇吧 )

嘿,所謂的文明,所謂的高科技,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嘍。

打錯字?電腦有自動拼字的功能。
文法不對?電腦有正確的用法 (雖然我認為僅供參考)。
語句不順?慢慢刪慢慢改,不用擔心塗改後的迷惑混沌。
沒寫完?儲存OK,明天再來奮鬥就行了 (所以我的word資料夾裡,有一大堆寫一半
的東西,唉)。

雖說如此,我卻仍是在文明人的生活裡,渴望過著舊風情的寫意時光。

逛書店時,我喜歡晃到文具區,又興奮又小心翼翼的撫過各式封面精緻典雅可愛的筆記本 ( 那抄筆記的青春歲月啊! ),佇立在鉛筆原子筆鋼珠筆的櫃前,明明知道自己除了簽名之外,大概已經很少用到筆,卻還是按捺不住地想挑幾支帶回家。

真想回到年輕時光,在下課時間十分鐘裡,無論是矯情地、幼稚地、異想天開地塗鴉些什麼,只要能搖搖筆桿,做做白日夢,那種回到青澀年少的感覺,便已是樂在其中了。

像我這樣矛盾的人,能不能讓我,一手搖筆桿,一手敲鍵盤呢?

附註: 小狸好文: http://my.so-net.net.tw/gloria64528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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